【精品】工程协议书三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程协议书 篇1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西城区西单北大街甲133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建宙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移动数据业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具体研究工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获得的与合作有关或因合作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5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作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工程协议书 篇2
总承包单位(甲方):————————————公司
专业分包单位(乙方):————————————————公司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分包内容:
二、责任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分包方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审核分包方的安全生产资格和专项施工方案,对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四、乙方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接受甲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本分包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
2、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检人员和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3、加强对现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分包工程项目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现场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根据本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交到所有作业人员,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5、提供的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6、对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报甲方批准。
7、必须使用甲方推荐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并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是否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8、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度,为现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和减少职业危害,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年龄超过55周岁的作业人员。
9、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上报甲方并按有关规定组织调查处理。
10、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其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裁定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裁定由甲方安全管理部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任何一方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根据分包工程特点约定)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协议书 篇3
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包人(全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修建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内容:大屋面整修、新建储水池及游泳馆维修
2、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暂定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壹拾万元(人民币)
¥:8300000元
5、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l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会按协议条款所述的时间通知承包人去接收工地,承包人须在该通知上注明的日期按时接收,并在接收工地后立刻展开有关工作。
l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所需临时用水、用电提供至建筑红线外。
l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开工前。
l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
l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
l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
l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议定。
l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本建筑周围或地下有上述需保护内容,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同意后支付。
(2)承包人工作:
l日夜雇用足够数目及称职的保安人员于工地上,并提供一切所需的照明、防护装置、栅墙和保险器具以防火灾、意外和损失。
l对所有物料、设备、机械和工具等的损坏或失窃负全责。
l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除非有关伤亡是发包人或其应负责的人所引致的。
l承包人须对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进行期间发生或本工程引致的财产损坏负费用、责任、损失、索偿或诉讼的法律责任,并须保障发包人免负该等责任,惟有关损坏必须是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或是任何分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的疏忽、遗漏或过失所引致的。
l承包人须避免因进行及完成本发展项目而引起的一切扰民事宜,承包人须负责及承担一切因此而引起的纷争协调及保障及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不力、错失等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因上述要求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如工期索赔等,一概不被接纳。
l在工程进行期间,每天须尽快而经常地从工地上清除一切垃圾、不用的支撑、板条箱、多余物料等,使不阻碍通道和方便检查所有工程。遵从发包人的任何关于清除垃圾或整理工地的指示。
l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场地内堆积垃圾以免妨碍各施工人员或单位顺利进行有关工程。
6、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7日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基础结构、结构封顶。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进行检验就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发包人可以要求再检验,发包人将不负责任何事后的挖开检查、试验及修补的费用,亦不会给予任何工期延长,所需费用由承包人负担。
8、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承包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以后承包人每月20日向监理单位申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发包人按照监理单位审核确定的进度款的80%支付给承包人,当工程款支付至总款项的80%时停止支付。
其余款项待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10天内保留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外,其余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
9、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结算。
根据工程性质,合同总价为暂估价,双方协商结算据实调整,承包方依据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xx)及其他相关定额编制结算书。
结算书编制主要依据如下:
①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确认的现场施工图;
②发包方签认的变更洽商;
③相关补充协议及补充资料;
④发包方及监理确认的认价单;
⑤北京市第26期造价信息、相关市场价及国家相关文件;
10、竣工验收
(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3套竣工图
由于承包人不能按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价款不能结算时,发包人不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此时,承包人不得因此拒绝按合同规定就合同项下工程承担保修责任。
(2)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的竣工验收报告经过发包人、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之日将合同项下工程交付发包人所有,并自该日起7日内将一切施工设备及所有施工人员撤出工地(依约进行修改的除外)。
11、保修
承包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颁布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条件的有关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保修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